汽車毀損.傷害
刑事犯罪 其他 1109 次瀏覽事實經過: 今早我因臨時停車擋到加油站出入口,有一輛被擋車輛大聲呵斥,我便與他發生口角,隨後我要將車開走時,他說我開那什麼爛車,我覺得受辱,接著他剛起步不到兩公尺還未離開加油站時,我便拿起車上鋁棒敲破他的駕駛座玻璃,然後他與他同事下車,說要報警,我便將鋁棒拿回我車上放,沒想到他從後面衝上來用拳頭狂毆打我頭部,一陣挨打後我還手,不到10秒便被休假員警勸阻,隨後值班員警到達,員警正在問話時,他情緒失控隨手拿起武器也敲爛我的前擋風玻璃和右後車窗,馬上被員警當成現行犯壓制並上手銬,現在我和他都在派出所。 問題:我該如何提告?他說要告我殺人未遂,會成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