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責比例問題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961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109年12月7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聯絡保險公司,我方沒有(對方無受傷強制險不理賠)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單行道,我方由左車道超車至對方右車道行駛一至兩秒後被後車右方後照鏡撞到摔車。 在過程中我方車頭已超過右方車頭但車身未超過,與他並行騎了一兩秒後被撞擊。 六、問題: 1.因當時未給前方行車紀錄器影像,初判表顯示我方全責,對方沒有肇事責任,請問申請車禍鑑定結果會有機會改變嗎? 2.請問這案件是否適用"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呢?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