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於社群軟體(line)表示同意提前解約後又反悔故不退還押金可以嗎?

不動產.土地 租賃 260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於3月2日租屋,契約內容有提到可以提前解約但需於一個月前告知;
3月26日與房東於電話裡達成協議四月初會搬離並解約,房東也表示會退還全額押金,3/30我已搬離並約好4月1日辦理交屋及歸還鑰匙,當日房東臨時於line裡說有事無法前來但房租仍算到4/1或4/2,不會多算。而後用計算水電費等理由拖延交屋時間,4/9房東突然表示按照契約內容故需將租金往後推算一個月至四月底,不願退還全額押金,並表示前面的約定不算數
另水電費當初說是按照電表計算,房東表示帳單未收到,欲使用上一期他人使用的帳單去扣減押金。
已經申請調解但房東都藉故無到場
問題:請問房東於賴中表示可以解約及租金算到4月初這些難道不能算數嗎
我該如何處理才能拿回我的押金呢 謝謝
c8ffe9a5用戶 發表於 2019/05/24 13:15

1 位律師回答

  • 王煥傑律師
    王煥傑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5/23 00:13
    回覆諮詢(9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22)

    您好,依民法第94條規定,您於LINE通訊軟體對話過程向房東表示提前終止租約,而房東也表示同意的情況,雙方意思表示即發生效力,租賃契約即告終止,除非您有積欠租金或尚有相關租賃債務未履行之情況,否則房東就應該要把押租金返還予房客。建議您可將對話過程截圖備份,以作為日後寄發存證信函催告返還押租金,或是提起民事訴訟時可提出作為證據之用。但若終止契約對話過程是以LINE電話方式,除非有另外錄音,否則在舉證上恐不易。
    
    相關實務見解(最高法院83年台上字第2108號民事判例)參考:
    押租金在擔保承租人租金之給付及租賃債務之履行,在租賃關係消滅前,出租人不負返還之責。本件租賃關係既已消滅,承租人且無租賃債務不履行之情事,從而其請求出租人返還押租金,自為法之所許。
    
    若您仍有相關疑義尚未釐清,歡迎來信以下電子信箱詢問,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電子信箱:lawyerwhj0118@gmail.com
    王煥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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