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未注意後方行人倒車,致行人為閃避而跌倒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209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因為家門口有車臨停,所以公公將車停在鄰居家前(路邊),我抱著小孩已下車站好,鄰居停於騎樓之車輛突然倒車燈亮起並倒車,我因站在車後人行道位置,怕被撞到就往後退,結果不慎跌進路邊水溝坑裡受傷。另外,我事後跟鄰居吵架時有錄音,1、鄰居爭執他有看到公公車停在後方但沒看到我2、隔壁攝影機有錄到我先下車,他後倒車離去

請問:
1、倒車應注意後方行人,鄰居未注意而導致行人閃避受傷,鄰居主觀上算具有過失嗎?
2、未有碰撞,但我不後退離開倒車行進軌道,我就會被撞倒;鄰居違反(倒車)注意義務,而我受有傷害,鄰居成立過失傷害嗎?
3、我要告鄰居過失傷害,警察說這樣連公公都有肇責;但是我僅要對鄰居提告,不是應該基於不告不理,我不對公公提告,法院就不用審理公公的部分嗎?
1c65cef3用戶 發表於 2019/09/18 14:22

2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18 15:1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車禍案件,依您所述,您當然可以只告鄰居不告公公,其餘就過失傷害成立與否部分,建議您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18 17:3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該倒車行為應為主要造成傷害行為,倒車時有應注意的義務,違反該注意而致他人閃避不及受傷,縱未碰撞仍有過失的可能。過失傷害係告訴乃論。而公公是否就本就有過失,前提要提告才有討論必要。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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