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證人通知書
刑事犯罪 其他 1135 次瀏覽情況緊急,再麻煩回覆了。 非常感謝! 事實經過: 離職四個月後,收到與前公司有關的證人通知書,在前公司只待10個月,後因健康因素離職,作業項目多,公司所有內部作業程序不能說是非常熟練,相關作業法條也是邊熟悉邊執行。 收到證人通知書後,致電警員,他說要我去讓他們了解工作執行程序相關問題。 問題: 1. 如果去作證描述前公司相關工作執行內容,是否會被前公司反告違反保密協議? 2. 作證時,紀錄是會逐字照描述的打,還是只會被記錄人簡略意思,例如回答時:我想想,我不確定,等字眼是否依法規定會被紀錄? 3. 如果作證時,感受到自己權益受損,被恐嚇/嘲諷/刻意刁難等,有什麼準備可以提前保護自己?自己可錄音嗎? 情況緊急,再麻煩回覆了。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