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性交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75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未成年人性交案件,已收到傳票命令,於110/2/19應到場。 問題: 本案件人是初犯,背叛10個月的刑期,但是還有在租屋,且還在職訓局上培訓課程,那有機會聲請勞動服務嗎? 收藏問題 63e3ba7e用戶 發表於 2021/02/03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