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881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1/1/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 有驗傷
本人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與筆錄 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汽車強制險 對方不明

五、事實經過: 貨車行駛於最外道停於紅線上,下車時確認後方無來車才開車門
對方從我車後方行駛出來未注意前方狀況撞擊我左方車門
倒地滑行 手部擦傷 小拇指壓傷

六、問題:請問 今天與對方私下見面
對方要求車損7千 人員方面5千賠償
如果要召開調解委員會則提告刑事與民事訴訟
我該與對方私下和解還是等調解委員會召開再行調解?
0d2922ee用戶 發表於 2021/02/05 00:41

2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05 08:46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你願意接受該和解金額,調解委員會調解對雙方比較有保障,不過,私下和解也有法律上效力;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2/05 09:02
    回覆諮詢(19831)、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感謝律師回答
    私下和解不能排除對方將來又對您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的風險。
    建議可等調解委員會處理,如調解成立,對您較有保障。
    
    
                         
  • 0d2922ee用戶
    發表於 2021/02/05 09:03
    請問律師 如果要求對方簽署空白的刑事撤回告訴 這樣私下和解可行嗎?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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