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啊未經允許發文公審並附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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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原先我於二手買賣社團看見一件服飾不錯,便私訊詢問賣家。後來交易過程中,對方跟我溝通上有問題,而我也從未說過我要棄單。而對方便認定我要棄單,於是將對話內容擷取部分,發文公審。
此事是由買賣交易糾紛引起的問題,賣家直接未經允許擅自用社團發文並且未將頭貼馬賽克且附上連結。我已告知對方涉法,清楚的跟對方告知他的行為已經造成我的困擾,並且妨害我的名譽以及侵犯我的肖像權,可對方不予理會。一直問我要不要匯款,我向賣家提出訴求,請他刪掉發文並且連結那掉另行公開道歉,我就匯款。但賣家堅稱自己沒有問題,也不覺得自己這行為有錯誤,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此事情?
9e411b2d用戶 發表於 2021/02/09 21:4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09 21:57
    回覆諮詢(19971)、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8)

    對方發文公審,已涉犯刑事妨害名譽與侵害民事人格權,您可截圖後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要求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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