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與聚眾毆打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95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在110年2月3日對方喝醉酒跟我發生口角於是叫了3個我不認識的,四個人一起毆打我,攝影機有錄影到,警察也有來,當天送急診,檢查出多處挫傷,隔天去醫院看神經外科,檢查出來是腦震蕩,原本以為腳只是腫起來沒事,但是連續好幾天左腳無力導致跌倒,今日去看診,醫生說是左膝前十字斷裂跟半月膜破損,建議要我打血小板針,但要自費一萬六,但是打我那些人,也沒誠意處理,只說要拿3萬元要我撤銷告訴,但醫生說腦震盪要追蹤半年,還有腳要做核磁共震,在決定要不要開刀住院

問題:要如何提出告訴,半3到至少3-6個月無法工作,每天都會很惶恐,睡不著,醫生有開安眠藥給我,才能入睡,所以要求要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1170a3c5用戶 發表於 2021/02/11 22:44

3 位律師回答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11 22:53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建議帶相關醫療單據找律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11 22:56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可提供醫藥費單據、不能工作的損失(薪資)等證據,加Line諮詢具體的求償金額。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2/12 02:27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6個月內可至警局或地檢署提出傷害罪之刑事告訴。
    
    2.民事部分亦可請求損害賠償,如醫藥費、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等。詳細可持診斷證明書和相關醫療單據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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