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0簽本票能否成立,亦有1名年滿20一同簽字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076 次瀏覽事實經過: 一名A(未滿20)向B(年滿20)一同向C(債主)進行借錢動作,C要求B作為保人,在簽名過程B都在A有簽名地方一塊進行了簽名,C在簽訂完成後款項是交由B再轉手給A,屬於高利借貸,A已經償還利息費至今已到本金一半,但是已無力償還,而C已經放話給不出的話將至A的家中進行索討。 問題: 1.A本人未滿20的情況,簽訂的本票借據能夠得到法律上都認可承認嗎? 2.B是跟A一塊簽名的本票在法律上所承認的借款人是誰呢? 3.能否有在不危害到B的解決方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