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約交涉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970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1年1月19號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有到醫院驗傷,對方清擦傷包紮後出院,我爸爸 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行為無法控制意識不清楚無法行動,肋骨有裂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爸爸意識不清楚無法做筆錄,年後警察會到家親自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不知道,我無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2021年1月19號當天下午15點左右,我爸爸騎車出門要回家,車速約30~40之間,當時爸爸機車稍微靠左邊約3尺之內,在大馬路上遭後方機車高速撞倒,後通報警察到場處理送醫
六、問題:過年後要找對方到警局討論事情如何處理,我該如何進行合理的索賠
1.我爸爸機車剛買不久,前後不到3個月被撞爛
2.醫院檢查後 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導致記憶斷斷續續而且會亂叫我媽後不知道要幹嘛,行動不便無法行動與站立,只能躺在床上。
3.我媽也因為要照顧我爸,辭去工作
eef15e70用戶
發表於 2021/02/12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