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約交涉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721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1年1月19號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有到醫院驗傷,對方清擦傷包紮後出院,我爸爸 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行為無法控制意識不清楚無法行動,肋骨有裂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爸爸意識不清楚無法做筆錄,年後警察會到家親自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不知道,我無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2021年1月19號當天下午15點左右,我爸爸騎車出門要回家,車速約30~40之間,當時爸爸機車稍微靠左邊約3尺之內,在大馬路上遭後方機車高速撞倒,後通報警察到場處理送醫

六、問題:過年後要找對方到警局討論事情如何處理,我該如何進行合理的索賠
1.我爸爸機車剛買不久,前後不到3個月被撞爛
2.醫院檢查後 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導致記憶斷斷續續而且會亂叫我媽後不知道要幹嘛,行動不便無法行動與站立,只能躺在床上。
3.我媽也因為要照顧我爸,辭去工作
eef15e70用戶 發表於 2021/02/12 22:2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2/13 00:18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感謝律師回答
    可以針對車輛維修費、醫藥費、不能工作的損失、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要求對方賠償。另您母親可以配偶身份獨立提出過失傷害罪刑事告訴。
    因網站提問幫助有限,建議加Line諮詢後續求償程序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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