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扣薪缺只有幾千元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1727 次瀏覽
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兩個月只扣3千多,薪水明明有3萬多,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快拿回錢?
ec5decca用戶 發表於 2019/05/25 14:11

1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6/04 14:35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您好:
    
    依照強制執行法,執行處在扣債務人薪水時,會以各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的1.2倍」這個標準來計算債務人的每月生活必須費用。
    
    例如臺北市108年的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是16,580元,乘以1.2是19,896元。依您所說,債務人薪水有3萬多元,扣掉19,896元後大概只剩1萬元上下。若債務人不只欠您錢,這1萬元左右還要依照債權比例分給多名債權人,所以才會出現您所說「兩個月只扣3千多」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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