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構成恐嚇
刑事犯罪 其他 926 次瀏覽對方私訊我說我父母死了或我父母死了嗎是否構成恐嚇? 謝謝各位律師
對方私訊我說我父母死了或我父母死了嗎是否構成恐嚇? 謝謝各位律師
依照您敘述的內容,不構成恐嚇罪
楊俊鑫律師(承辦刑事案件勝訴至少148件)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LINE ID:lawyer660129, 如需諮詢可考慮以line視訊處理。 一、關於類似案件,我摘要一則有罪判決供你參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5 年易字第 2524 號刑事判決) (一)判決主文:「甲○○連續以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 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 算壹日。」。 (二)判決理由摘要:「「九十五年一月六日十二時五十八分許,承前開恐 嚇之概括犯意,以其門號為0000000000號之手機 ,將內容為「我寄給你我媽入殮的照片,你媽死了也一樣恐 怖難看...」云云之簡訊,傳送至乙○○門號為0000 000000號之手機內」。 二、你可以考慮約來事務所先諮詢再決定是否提告。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我們有多次妥善處理之經驗,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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