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水罪

刑事犯罪 其他 1367 次瀏覽
在菜市場地區自家承租攤位上使用自來水,攤位自來水管龍頭是市場管理委員會所聘請的收垃圾員工所安裝,方便放置垃圾地區的清潔與清洗。因為是我們自己所承租的攤位,但電表是與隔壁攤位共享。請了水電工來確認後才知水費是隔壁攤位所繳。隔壁攤位與市場管委會反應後市場管委會答願做賠償,但隔壁攤位繼續追究責任的對我們所承租攤位上的用水提出告訴。

請問這樣有算得上竊盜嗎?
597073e6用戶 發表於 2021/02/16 13:07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2/16 13:21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您所述因無主觀犯罪意圖,尚不至於成立刑事犯罪,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597073e6用戶
    發表於 2021/02/16 13:34
    謝謝啦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2/16 13:55
    回覆諮詢(19838)、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如對方提告,可朝無竊盜犯意進行答辯,如因對方提告後您自行與對方私下賠償可能被認定為承認犯行,應注意和解之用詞,建議加Line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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