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債務保證人資產強制執行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499 次瀏覽
事情經過:
今天收到民事執行處查封登記函及民事執行處函,內容敘述因早年父親當母親的保證人,母親後來沒有償還所以有欠債問題,現在要強制執行父親的不動產

問題:
1. 公文上寫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代表債務沒有被賣到其他資產公司?
2. 強制執行的拍賣,要查封父親的四筆不動產,不動產的價值應該遠大於債務,可以請求只拍賣三筆就好嗎? 
3. 寄來的強制執行公文只有描述積欠銀行債權,可是卻沒有本金與利息,後續打去銀行,銀行轉給其他人員才得知債務金額,請問如何確認債權的真實性,只能依照銀行說欠多少就是多少嗎?因為沒有明細也沒有當初簽屬的合約了...
4. 如果要還款,請問是直接匯進對方指定戶頭嗎? 會不會有詐騙的風險...  還是都會有正規的管道?
4b498406用戶 發表於 2021/02/19 23:11

1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19 23:30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法院公文寫的銀行就是債權人。超額查封部分可聲明異議。已進入強制執行階段,通常是先前已走過法院程序,詳細債務內容可向法院查詢。若願意處理債務,可透過法院完成清償後,即可撤銷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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