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職預告期內年資滿半年,可以領三天特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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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a在民國109年9月2號入職,最近想要跟公司提離職,但他於民國110年3月2日即滿半年年資,依法有三天特休,若他在民國110年2月27日提離職的話,還可以領那三天特休嗎?
552d21cc用戶 發表於 2021/02/20 17:55

1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15 12:29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3款規定:「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依勞動部的解釋,必須是「因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導致勞工未休完特別休假,雇主才需發給工資(這見解部分法院並不認同)。所以,假如他曾經提過假單,但公司不准的話,依規定就應該在契約終止時給予這部分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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