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他人同意使用電腦及隨身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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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人在不經我同意下使用工作室的電腦並插上隨身碟(裡面有我的個資且都是在我不在的時間使用,已告知承攬人不得使用電腦),因為監視器有拍到畫面但不清楚,那我能提告嗎?該怎麼處理?
5e2474f1用戶 發表於 2021/02/24 03:29

2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24 05:48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承攬人未經同意使用您的電腦,是有可能會成立刑法上的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嫌,建議可以擷取攝影機的拍攝畫面後,具狀向地檢署提告偵辦。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24 08:26
    回覆諮詢(21626)、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感謝律師回答
    可以以監視器作為證據,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罪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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