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向同車道-前汽車. 後機車<我>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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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2021/01/1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有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現場如何因受傷我不清楚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只有強制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無路口.無號誌.車速不快>碰撞前:在同行在外車道時 前方車輛忽然偏最左側行駛 然後減速 ,我有保持安全距離 在看到前車涋然減速時我下意識就快偏向最右側行駛打算閃避前車, 後來前車在同車道左側打右轉燈行駛 在接近他公司時轉灣進他公司 當時我靠在最右側看不到右前方有路可轉入 在前車靠右擋在我前方時 我錯愕不知前車靠到我前方為何? 當時我有些愣住 在他剛要轉進去時我呆呆地往前車右後方碰撞
六、問題:1.在醫院急診時做筆錄我有些記不清.內容只說: 對方涋然減速後打右轉燈右轉...
2.初判表: 我是未注意前方狀況 .前車是:尚未發現肇因
3.監視器畫面前車看似無過失.但注意畫面前車有先往左側偏行後煞車減速.過2秒在打方向燈右轉.
<請問這樣我做鑑定有用嗎?對方這樣行駛是否有肇責呢?>
b1d3a8fb用戶
發表於 2021/02/24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