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借車後的車禍事件,可以提告甚麼?
刑事犯罪 其他 1520 次瀏覽於民國108/06~108/07之間,友人(以下簡稱A)借本人的大型重型機車一天,無借據也無對話紀錄,於隔天本人通知其歸還,A卻莫名失聯,於109年時經身邊關係人得知車輛因車禍導致無法修復且讓我背負眾多罰單罰緩,了解情況後藉由A的父親連絡到A後,經由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車禍當事人(以下簡稱B)因賠償金額覺得不妥故調解失敗,本人在陪同調解會開完後半年間持續催促A對B進行民事提告,A卻遲遲不肯動作,而後又連繫不到A,109年底,本人對A進行提告「返還所有物等」,包含罰單罰緩部分,在此期間得知A欺騙本人車行友人說「經本人同意可以拆除零件」且包含車牌,故拆除時本人並不知情,詢問後A避而不答,請問這可以提告甚麼?無借據情況下用我的車超過借的時間算不算侵占?還是可以算偷竊,因無聊天紀錄。那車牌那些部分算偷竊嗎?非經我同意使用我的車輛造成車禍,可以提告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