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二度故意不取貨
消費糾紛 其他 1493 次瀏覽事實經過: 【類型】網路交易-買家二度故意不取貨 【詳細狀況】 本人為一個小型個人賣家,在電商平台上遇到買家A購買,出貨前但因碰到到貨時間為過年,我很擔心已經七天了對方還沒取貨,不斷私訊提醒,甚至詢問了他的友人,友人也回應我說:「買家A說最後一天的早上會去取貨。」 但最後買家A還是沒有取貨,貨物遭到退回。 於是買家A在退回貨物當天回覆訊息稱:「過年期間沒有注意到訊息 故而未取貨」,並表示還需要這項商品,希望他能改用先匯款再寄送的方式。 於是買家A快速的匯款了商品全額金額及運費。 賣家(當事者我)收到貨物之後趕緊重新寄出,確定貨物抵達後幾乎都有私訊聯絡買家A記得取貨、也有打電話、傳簡訊通知,但這次貨物又被退回來了。 問題: 請問即使對方在付清商品全額的狀況下,連續二度都不取貨,我能要求金額或形式上的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