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機發生車禍的和解賠償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257 次瀏覽11月底發生車禍,我是行人被急轉彎的汽車撞飛。當時旁邊剛好有交通警察,所以當下有立刻報警與送醫。當下沒有發現骨折,修復過兩周後還是有跛腳的問題於是到熟悉的醫院治療,發現有輕微骨折。診斷書寫骨折,但醫生說算是骨裂。隨後進行了復健。當時是求職者,但也因此休息了兩個月。 責任歸屬都為對方,最近要談賠償時,對方說開的是公司的車,由產物保險的人員與我聯絡。 原先以為只需要和司機談和解,現在透過保險處理,才慢慢發現好像由公司負責處理? 過程談和解談得很慢,保險都要透過公司才能決定?中途一個月都沒有處理的進度跟消息,保險人員跟我說對方公司說要暫緩,他們要了解詳情?事後我詢問對方公司是哪邊,保險人員卻說屬於個資無法透露。 1.我可以直接請司機賠錢了事,私下和解嗎? 2.休息了兩個月雖然當時沒有工作,能否以最低薪資提出薪資賠償? 3.處理和解時對方態度及處理方式讓人不舒服的話,能算入精神賠償金中嗎? 4.精神賠償金應由誰支付?保險?公司?司機?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