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機發生車禍的和解賠償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936 次瀏覽
11月底發生車禍,我是行人被急轉彎的汽車撞飛。當時旁邊剛好有交通警察,所以當下有立刻報警與送醫。當下沒有發現骨折,修復過兩周後還是有跛腳的問題於是到熟悉的醫院治療,發現有輕微骨折。診斷書寫骨折,但醫生說算是骨裂。隨後進行了復健。當時是求職者,但也因此休息了兩個月。

責任歸屬都為對方,最近要談賠償時,對方說開的是公司的車,由產物保險的人員與我聯絡。
原先以為只需要和司機談和解,現在透過保險處理,才慢慢發現好像由公司負責處理?

過程談和解談得很慢,保險都要透過公司才能決定?中途一個月都沒有處理的進度跟消息,保險人員跟我說對方公司說要暫緩,他們要了解詳情?事後我詢問對方公司是哪邊,保險人員卻說屬於個資無法透露。

1.我可以直接請司機賠錢了事,私下和解嗎?
2.休息了兩個月雖然當時沒有工作,能否以最低薪資提出薪資賠償?
3.處理和解時對方態度及處理方式讓人不舒服的話,能算入精神賠償金中嗎?
4.精神賠償金應由誰支付?保險?公司?司機?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了
謝謝
401fd95b用戶 發表於 2021/03/04 13:03

2 位律師回答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04 13:15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感謝律師回答
    1.您可以向司機及其僱用的公司,任一個、或全部請求對您全部的損害負賠償責任。請同時提起刑事的傷害告訴,並注意民事的兩年時效。
    2.可以。
    3.精神賠償是賠償因車禍受傷的精神痛苦。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04 14:39
    回覆諮詢(19554)、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您的相關損害費用,可以向司機及司機的雇主,要求連帶賠償
    薪資部分可以最低薪資計算,精神賠償的金額須檢視您因車禍事故所致的傷勢及侵害情節而認定,這部分細節可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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