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機車車禍理賠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007 次瀏覽您好,我在2020/10/8,在停等紅燈的路口,騎機車因恍神與前方機車擦撞,對方停紅燈我從對方左後方斜擦過對方右側小腿及車頭,當下因車流量大把機車移置路邊並報警,對方並無嚴重受傷,車身也無明顯毀損,只有些許刮痕,當事人也沒有被撞倒,只小腿撞到並無叫救護車(有不對詢問對方說不用),之後做完筆錄對方有離去醫院驗傷,我自行前往保險公司辦出險。 保險單中有機車第三人責任,包含保障傷害、財損及慰問金,而保險公司也有與對方進行連絡,但卻不了了之。 經過五個月2021/3/5卻向保險公司提出談和解,與我約兩周後去到我的保險公司洽談。 另外,事故初判表寫著我是全部肇事責任,我方也願意賠償。 但因時間間隔太長,詢問過保險公司似乎是對方一拖再拖,不提出要賠償,故而覺得有些怪異。 在此想提出幾個問題: 1、若於保險公司談賠償及和解,需要注意什麼? 2、因我是完全肇事責任,害怕對方要求金額過大,請問是否有辦法可以得知這種情況大概金額的合理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