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機車車禍理賠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855 次瀏覽
您好,我在2020/10/8,在停等紅燈的路口,騎機車因恍神與前方機車擦撞,對方停紅燈我從對方左後方斜擦過對方右側小腿及車頭,當下因車流量大把機車移置路邊並報警,對方並無嚴重受傷,車身也無明顯毀損,只有些許刮痕,當事人也沒有被撞倒,只小腿撞到並無叫救護車(有不對詢問對方說不用),之後做完筆錄對方有離去醫院驗傷,我自行前往保險公司辦出險。
保險單中有機車第三人責任,包含保障傷害、財損及慰問金,而保險公司也有與對方進行連絡,但卻不了了之。
經過五個月2021/3/5卻向保險公司提出談和解,與我約兩周後去到我的保險公司洽談。
另外,事故初判表寫著我是全部肇事責任,我方也願意賠償。

但因時間間隔太長,詢問過保險公司似乎是對方一拖再拖,不提出要賠償,故而覺得有些怪異。
在此想提出幾個問題:
1、若於保險公司談賠償及和解,需要注意什麼?
2、因我是完全肇事責任,害怕對方要求金額過大,請問是否有辦法可以得知這種情況大概金額的合理範疇?
7ef6c249用戶 發表於 2021/03/05 15:26

2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05 15:32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可以直接與被害人聯繫,避免中間溝通發生誤會;
    另外,確認對方是否有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原則上被害人要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
    損害金額可以以修車費用、醫藥費用、工作費用、精神慰撫金等計算;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05 16:55
    回覆諮詢(19828)、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1、針對對方提出的單據要一一核對,不合理的灌水部分要提出爭執。
    2、賠償範圍包含:修車費、醫藥費、不能工作的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受限於網頁篇幅,建議前往前先加Line與律師詳細諮詢如何應對,並粗估賠償金額,以避免遭索取高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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