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違約的話,付給房仲的服務費能否向房東求償?
不動產.土地 租賃 2102 次瀏覽事實經過: 您好,我方於去年底與房東簽訂租約,簽約當時已先付給房東一個月租金和兩個月押金,以及半個月租金給房仲作為服務費。 租約日期為今年2月起租。 因為房東自身因素,延遲修繕原先房屋的漏水情形,到今年3月房東遲遲未交屋違約,我方有向房東提出終止契約。目前房東已退還一個月租金和兩個月押金。 原先簽訂租約時我方有支付給房仲服務費。 由於仲介費用是仲介媒合後請求支付的居間費用,當我們雙方簽訂合約後此費用不得向仲介索討。 依據我們簽訂的租約 第十一條: 如無另外約定,則契約締結日視同起租日,一切權力、義務均按契約內所訂辦理。 如一方違約因此造成對方損失,由違約方負完全賠償責任。 問題: 想請問您能否依據以上條例請求房東賠償仲介服務費?或是如何提出賠償呢? 以及由於此租屋處原先要作為工作室,因延遲交屋導致個人生意上的損失能否向房東求償?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