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債務糾紛
債務糾紛 其他 1466 次瀏覽您好,我與債權人原是男女朋友 在去年時本人的汽車損壞需維修 當時維修費是對方支付,並無簽立任何借據。 分手半年後,突然與本人索取此筆費用 先寄送了存證信函,申請調解。 我沒有理會,隨後申請了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提供的佐證為「匯款紀錄」「當時維修單」「存證信函」「調解通知書及紀錄」 已經寄送「支付命令異議書」到寄送「地方法院簡易庭」申請異議 而本人有查詢自己的銀行出入款紀錄,當時債權人在國外工作。每月都會匯款請本人協助繳納車貸及債權人的其餘貸款 現在的狀況,我想了解後續的發展會是如何?我該如何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