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傷求償醫美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018 次瀏覽
狗主人(先生)騎腳踏車帶狗在校園外圍散步(羅威納犬),校園外圍人行道工程,佔據車道約1/3,狗主人有牽繩,繩長幾乎佔據整個車道,距離中間黃線約一人摩托車/腳踏車可通過距離,狗主人騎在道路外側,狗在道路內側,我騎腳踏車經過狗旁邊(未越黃線),狗疑似受驚跑來咬傷我右小腿,造成三四處0.5-1.5公分的撕裂傷。
狗主人(妻子)當下有帶我去醫院處理及支付當日醫藥費,並去警局備案。
因在意傷疤過於明顯,事後希望向他們求償除了就醫的換藥費用以外,還有醫美雷射淨膚費用(經診所評估為新台幣3萬元),狗主人(妻子)表示僅願意賠償換藥費用。
請問律師,事件究責是僅狗主人未能注意導致家犬傷人有錯?還是我方也有問題呢?醫美算在合理求償範圍內嗎?謝謝律師。
4251c47f用戶 發表於 2021/03/12 22:49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2 23:32
    回覆諮詢(19563)、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3)

    感謝律師回答
    對方對於未看管寵物應有過失,求償金額一般要主張醫美費用比較困難,如果雙方對賠償金額無共識,您可考慮提出月六個月內過失傷害罪告訴後,透過調解程序跟對方求償
    
    
                         
  • 蔡睿元律師
    蔡睿元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12 23:33
    回覆諮詢(33)、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9)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遛狗咬傷行人之情形多半會認定飼主有過失,至於醫美之費用是否必要,法院會審酌的因素有年齡、性別、傷疤痕位置、面積等,沒有一定的答案,因此建議仍然可以向對方提出賠償醫美雷射淨膚費用之請求,由法院去審酌是否必要。
    2.另外此類案件亦可能同時涉及刑事過失傷害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將來若有起訴,則可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方式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可以節省裁判費之支出。
    3.請注意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期間為知悉事實發生時起算6個月內。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時效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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