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鬥毆 傷害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71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因為跟我朋友去吃飯,然後他們有喝點酒就打起來了,然後我朋友用酒瓶打人家的頭,對方的側臉裂開到耳朵,當時我有拿交通錐要擋,但是手滑掉下去,但去做筆錄監視器有錄到我拿交通要砸對方,但我沒砸對方阿,請問這樣會怎麼辦

問題:開偵查庭會被判不起訴嗎
54ecc28e用戶 發表於 2021/03/14 20:5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4 21:07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依照您的敘述,您的情況不構成傷害罪,是否構成聚眾鬥毆,則需請您提供更完整的事實經過與律師諮詢是否有無罪答辯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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