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動產為債務人所以之釋明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761 次瀏覽
A公司是夾娃娃機的經營業者,目前老闆烙跑了,我已經取得A公司的支付命令,當我提出對A公司的夾娃娃機的強制執行,執行處要求提出夾娃娃機是屬於A公司的釋明,而夾娃娃機製造維修的B公司跟A公司都是同一個負責人,也就是可能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購買證明,而夾娃娃機放的位置也是租來的而已。

目前只有外殼一體成型有明顯logo跟經營事實,還能能提出何種證據去強化證據跟法院釋明呢?
31c1d3f0用戶 發表於 2021/03/18 01:4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8 08:26
    回覆諮詢(19755)、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建議提供法院發函通知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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