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訴訟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1083 次瀏覽
陳述:
(一)兩造之母即被繼承人甲於民國110年1月1日過世,其繼承人計有原、被告共有三人。被繼承甲死亡後,遺有坐落如附表所示土地九筆及建物一筆(下稱系爭土地)及股票及銀行存款價值90000元。被繼承人甲於生前101年1月1日立代筆遺囑,將系爭土地由被告丙單獨繼承,該遺囑經公證人公證在案。兩造之母過世後,被告等雖知該遺囑侵害其他繼承人之特留分,並於110年2月1日開協調未果後,仍逕行辦理遺囑繼承登記過戶,經原告於110年3月1日發律師函後,仍協調無結果。
(二)雖兩造之母甲曾以遺囑將系爭土地給予被告單獨繼承,惟依民法之規定,原告仍保有其特留分,被告對於原告特留分之權利,應給予認同。
(三)按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民法第1151條固有明文。惟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民法第1164條亦定有明文,從而,原告據以請求分割遣產,並不須經其他繼承人同意。

請求:
(一)被繼承人甲所遺如附表所示之土地九筆及建物一筆准予分割,並由乙按應有部分陸分之壹、被告丙按應有部分參之貳、被告丁按應有部分陸之壹比例分別共有。
(二)被繼承人甲所遺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及銀行存款價值90000元准予分割,並由乙按應有部分參分之壹、被告丙按應有部分參分之壹、被告丁按應有部分參分之壹比例分配。
(三)訴訟費用由丙負擔三分之二,由丁負擔三分之一,其餘由原告負擔。

請問這個訴訟勝率高嗎?有無注意事項?
177fdb0c用戶 發表於 2021/03/19 12:31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9 13:43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遺產分割訴訟通常需花費相當長的時間,如繼承人數量及遺產多,處理上更為複雜,無法單從您的陳述了解事情的全貌,建議提供完整事實經過,加LINE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3/19 14:15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訴訟勝敗需依具體證據及雙方攻防結果而定,未實際看過證據及書狀,隨便論斷勝率並無意義。若無把握,可委任律師代理較妥適。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3/19 14:38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遺囑效力不得對抗特留分,因此其他繼承人主張按特留分比例分割遺產應有,有無其他答辯理由爭取最優判決,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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