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消費糾紛 其他 695 次瀏覽
網路社團交易糾紛
我在去年有跟網路社團的成員預購商品,也有匯訂金(金額為1580元)給她,但後來人就不見了。
於今年1月到彰化的警察局報案,然後在昨天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要我在下禮拜四去台南開庭。
想請問提告人一定要出庭嗎?一方面也擔心之後要出庭很多次
因為車資就快跟被騙金額一樣了~
5bb77e5c用戶 發表於 2021/03/20 13:2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20 14:27
    回覆諮詢(1987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可以寫陳報狀或致電書記官告知您的情況
    但如果要拿回款項,前往開庭才有機會當場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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