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開腦部現在昏迷大陸配偶霸佔爸所有存摺說爸走後全數歸她,該如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1441 次瀏覽
老爸20年前娶大陸妻,而我是爸收養的女兒於十二年前嫁人,三年前爸把房子過戶給大陸妻,爸另外一間三芝房由大陸氣以200萬賣出,自己拿40萬,爸曾口頭上說要把160萬分給我,錢都在郵局存簿,但爸的證件和存簿都在大陸妻身上,爸在今年六月和九月在自家摔傷腦部開兩次刀,他就急著想提領爸存簿的錢,但是爸在加護病房至今未清醒,年約89歲了,這大陸氣就認定爸好不起來,而我也無權拿到一毛錢,更扯的是他說他在92年有生一個兒子,但卻未入台灣籍,說他回大陸生產但是過寄在她弟名下,就不屬於我爸的孩子,因為爸曾說要留給我的錢除160萬,還有我儲蓄險的120萬都在爸的存摺裏,大陸妻說都歸他所有,他才是合法夫妻,但爸從六月倒下我也是來回醫院跑,我該如何處理,要怎麼爭取呢?
6c1da886用戶 發表於 2019/09/24 07:19

4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4 08:3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案件,依您所述,您仍為父親合法繼承人,建議當面與專業律師面談諮詢,確認細節,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4 09:44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您父親現今昏迷,倘對方擅自處分您父親財產,會有刑事責任,
    又未經父親認領者,非其婚生子女,不得繼承,
    但因對方中國籍,為避免捲款逃逸,建議您此刻即採取各項法律程序,以保全父親財產與安危,
    
    建議您儘速來所諮詢,以提供您法律建議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成功案例"
    例如
    遭訴返還遺產,律師協助後,對方迅速撤告
    
    遭共同繼承人起訴否認繼承權,經本所主持律師協助打敗網紅律師事務所
    
    母親重男輕女,遺產全分割給兒子,律師協助爭取回復遺產權利
    
    律師協助排除共同繼承人之繼承權
    
    律師協助排除母親之剩餘財產分配權及遺產分割權
    女兒要求均分遺產,律師協助母親成功行使剩餘財產分配權利
    
    部分繼承人偽造分割協議,律師協助爭取權利
    
    被繼承人過世數年,銀行主張繼承債務,律師協助和解免除債務
    
    繼承不動產,律師協助塗銷地上權
    
    原監護人即被繼承人過世後,因遺產有起訴主張權利之必要,律師協助聲請特別代理人
    
    繼承篇施行法第1-3條通過,提告確認債權不存在
    
    繼承的房屋遭訴拆屋還地,律師協助獲賠
    
    原監護人即被繼承人過世後,因遺產有起訴主張權利之必要,律師協助聲請特別代理人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4 12:35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若還未發生繼承事實,尚非遺產分割問題。若大陸妻有涉及霸佔之事,可能有侵占或其他責任等問題。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9/24 13:19
    回覆諮詢(6982)、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1.贈與為諾成契約,雙方口頭上意思表示合致契約就成立,無論是不動產或動產或其他財產之贈與,均不以訂立書面為必要,惟你之後是否有相關事證可證明贈與事實,必須加以釐清。
    2.倘若贈與關係不存在,被繼承人遺產,在未依法分割之前,該大陸配偶,若任意利用父親存摺領款,可能涉嫌刑事偽造文書以及侵占等等犯罪問題。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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