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和解完,和解完後對方保險公司才提出賠償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197 次瀏覽我方機車與對方汽車擦撞事故, 已和解完成,但之後對方保險公司又提出三萬塊的賠償要求,並要求開調解委員會。
我方機車與對方汽車擦撞事故, 已和解完成,但之後對方保險公司又提出三萬塊的賠償要求,並要求開調解委員會。
您好,保險公司是在行使代位權,就是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理賠給對方後,對方債權移轉到保險公司,進而向您請求。這未必成立,有幾種可能:(一)和解時對方拋棄所有民事請求權後,保險公司才為保險給付,那麼保險公司無法行使代位權;(二)和解前保險公司已經為保險給付取得債權移轉,縱使之後和解,保險公司仍可以行使代位權;(三)保險公司早就依保險法第93條規定,與對方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保險公司參與者,保險公司不受拘束」的約款。那麼保險公司只要沒有參與您與對方的和解,還是可以行使代位權。
您好,和解後保險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權,建議您提供完整問題供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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