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誤簽警局的和解書, 我還可以再去爭取賠償嗎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825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1/02/0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開車壓到媽媽的腳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警察有畫車禍場景圖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媽媽有意外醫療保險, 對方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故發生在 陽明山賞櫻路段(平菁街43巷) 對方開車不慎壓到媽媽的腳(媽媽當時是行走路肩賞花)
車輛是從後方撞到媽媽
六、問題:
對方有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 但是他說當初媽媽有在現在跟他簽和解息事 所以初判沒有判定肇責
對方在現場圖上寫下
" 本人行駛時,不慎壓到第二當事人左腳,願負責理賠對方醫療看至康復。 "
後面是媽媽簽名同意
對方現在只願意賠償醫療費用 不願意負擔媽媽眼鏡損壞的費用 我還可以替爭取權益嗎
8d373a5f用戶
發表於 2021/03/23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