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到醫院看診拿藥
醫療事故 其他 1869 次瀏覽朋友有重度失眠和自律神經失調的狀況,請我和家人、朋友代替他到醫院看診拿藥給他吃,大概有5-6人去幫他到醫院看診拿藥,而且看的醫院和醫生開的藥都不一樣,他會混藥一起吃,他自己本人則是不到醫院去看診,他每次吃藥過後都會飲用高濃度的酒精,例如威士忌,想請問如果若有天他不幸因此致死,我和家人、朋友是否有觸犯法律?
朋友有重度失眠和自律神經失調的狀況,請我和家人、朋友代替他到醫院看診拿藥給他吃,大概有5-6人去幫他到醫院看診拿藥,而且看的醫院和醫生開的藥都不一樣,他會混藥一起吃,他自己本人則是不到醫院去看診,他每次吃藥過後都會飲用高濃度的酒精,例如威士忌,想請問如果若有天他不幸因此致死,我和家人、朋友是否有觸犯法律?
依照您的敘述不至於構成過失致死罪,但為避免遭提告或問責,建議仍由對方家人代為拿藥對您較有保障
您好,如果您只是代替其拿藥,充分獲得其授權及代領藥行為符合醫院或醫療相關法令規定者,其後續服用藥物又搭配烈酒所衍生事故似與您無涉,惟還是必須注意您代替領藥之行為是否確實符合醫院規定;又您既然知悉其用藥配酒之危險行為,也建議您後續不再代其領藥,並規勸其不再為如此行為。
1.佯稱病況就診及領取藥物,即涉嫌刑事責任(依您所述事實,恐已完成犯罪行為) 2.明知患者錯誤用藥習慣,仍提供藥物,亦恐涉法律責任. 建議您立刻停止所述行為,並儘速諮詢律師預為辯護及蒐證準備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合作團隊)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您可保留與老闆間對話紀錄或有其他證人可作證,今後建議勿再進行同樣行為,如雇主堅持,建議向勞工局申訴。相關細節可加LINE詳細諮詢
您好,原則上仍建議您須直接拒絕老闆之要求,若有必要得為錄音或以通訊軟體傳達老闆並截圖,以保自身;又代領藥應與工作無關,若老闆因此有不當勞動行為,自得依照勞基法等相關規定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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