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到醫院看診拿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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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重度失眠和自律神經失調的狀況,請我和家人、朋友代替他到醫院看診拿藥給他吃,大概有5-6人去幫他到醫院看診拿藥,而且看的醫院和醫生開的藥都不一樣,他會混藥一起吃,他自己本人則是不到醫院去看診,他每次吃藥過後都會飲用高濃度的酒精,例如威士忌,想請問如果若有天他不幸因此致死,我和家人、朋友是否有觸犯法律?
2ff87ef2用戶 發表於 2021/03/24 10:25

6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24 10:42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感謝律師回答
    依照您的敘述不至於構成過失致死罪,但為避免遭提告或問責,建議仍由對方家人代為拿藥對您較有保障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4 10:55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如果您只是代替其拿藥,充分獲得其授權及代領藥行為符合醫院或醫療相關法令規定者,其後續服用藥物又搭配烈酒所衍生事故似與您無涉,惟還是必須注意您代替領藥之行為是否確實符合醫院規定;又您既然知悉其用藥配酒之危險行為,也建議您後續不再代其領藥,並規勸其不再為如此行為。
    
    
                         
  • 2ff87ef2用戶
    發表於 2021/03/24 11:27
    請問各位律師,若是對方不幸因吃藥後飲酒致死,對方家屬若是提告或問責是否會成立?若是成立則是會觸犯哪條法律呢? 再來,對方是請我和朋友到醫院給醫生看診,然後再請醫生跟據對方跟我所敘述之症狀開藥,所以當下醫生是針對我個人之身體不適症狀所開藥,並非是我拿著對方去看診後,醫生開立的處方簽去拿藥,此舉是否有涉嫌違法呢? 還請各位律師解惑指教,謝謝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4 11:30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感謝律師回答
    1.佯稱病況就診及領取藥物,即涉嫌刑事責任(依您所述事實,恐已完成犯罪行為)
    2.明知患者錯誤用藥習慣,仍提供藥物,亦恐涉法律責任.
    
    建議您立刻停止所述行為,並儘速諮詢律師預為辯護及蒐證準備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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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2ff87ef2用戶
    發表於 2021/03/24 11:34
    各位律師您好:若以上敘述以涉嫌違法,請問我該如何自保呢?因為朋友是我服務的公司老闆,而我是他的員工,他以老闆身份強迫我去幫他做這件事情,此舉是並非我自願,請問我該如何自力救濟呢? 謝謝各位律師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24 12:25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可保留與老闆間對話紀錄或有其他證人可作證,今後建議勿再進行同樣行為,如雇主堅持,建議向勞工局申訴。相關細節可加LINE詳細諮詢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4 13:01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原則上仍建議您須直接拒絕老闆之要求,若有必要得為錄音或以通訊軟體傳達老闆並截圖,以保自身;又代領藥應與工作無關,若老闆因此有不當勞動行為,自得依照勞基法等相關規定為主張。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4 15:50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2ff87ef2用戶
    發表於 2021/03/24 17:51
    感謝各位律師撥空答覆,我將會做後續的安排,謝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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