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用本人名字借錢

債務糾紛 其他 1667 次瀏覽
我跟丈夫結婚後丈夫提議辦理貸款,並且是使用我的名字借貸,離婚後由於實在是無能為力則向他索取所借貸之金額,可是一推二推各種理由,有對話能證明是他所要辦理,並且有偷吃證據,請問這樣要如何跟他請款?
f799c772用戶 發表於 2021/03/24 16:53

3 位律師回答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4 16:59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
    建議您可聲請法院調解或區公所調解,或寄發存證信函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3/24 17:10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您好,先生外遇的部分,您可以提出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要求精神慰撫金。貸款的部分您代先生償還借款後可以提告跟先生要求返還。相關細節建議加LINE諮詢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4 17:22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由於您所述事實不是很清楚,初步概認如下(若確實要追討,建議正式向律師諮詢或委任):
    貸款是用你的名義辦理,原則上仍應由您對於債權銀行負清償責任;惟若得認您與前夫間在債務清償或貸款使用上有一定共識或約定,您或能向前夫請求,例如過去曾有前夫清償貸款紀錄或貸款取得金額均前夫拿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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