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問題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98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請問關於卡債方面,如果銀行寄的催繳單已經變成收到銀行的律師函的話,債務人是媽媽,但是使用信用卡的是爸爸,而且已跟爸爸斷了許久的聯絡,催繳部分大概已有10年以上,但家裡的經濟狀況真的付不出這麼大的金額。


問題:1.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自己的家人嗎?
2.會有刑事責任嗎?
a74d1ff3用戶 發表於 2021/03/26 13:32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26 13:55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您的家人可向法扶基金會申請債務清理等法律扶助。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6 14:55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原則上不會涉及刑事責任,但就債務之清償,因您母親為名義上之債務人,銀行係有權向您母親追償,但因卡債有其循環利息,迄今可能已經累積高額債務,若有不能清償或不能清償之虞者,尚能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與銀行先進行協商,若不成得申請更生或清算等等;又就此您得考慮至法扶基金會申請扶助,但須符合得受扶助之相關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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