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妨害秩序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517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當時一個人去娃娃機店補貨結果被3-4個圍起來然後其中一個有服用過量安眠藥失去理智 拿了剪刀跟鐵鎚還有空酒品在嚇我叫我拿2000元給他後來我朋友剛好經過就進來要夾娃娃對方也嗆了我兩個朋友最後就拿剪刀用在我的肚子我朋友制止警察也剛好來但是我嚇到沒有跟警察說他威脅我拿剪刀這件事情 他也被警察強制就醫第二坡就他們小弟嗆聲又推了我一把撞到我朋友兩個人 我們三個就衝下去空手打他們兩個我被對方推撞頭流血縫5針後來我趕緊就醫對方在場被警察抓回去然後他們告我傷害還有 妨害秩序這兩條 傷害對方願意無條件和解 但是妨害秩序我做筆錄警察就說我們3個人打他們兩個其他人都是不相關人 就說我們已經觸犯了妨害秩序但是不是3個人以上才會成立嗎? 對方從頭到尾還比我多人我朋友兩個是最後才來的也不是打電話聯絡叫來的然後我都沒有去報警就等做筆錄 問題:為什麼是他們找我麻煩為什麼我變成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