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之前吵架鬧不合的朋友在其他網路群組拿不實證據誣賴我騙錢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870 次瀏覽之前有位朋友在網路discord程式一起玩 是一群人 最後吵架鬧不合 那位朋友走了 我們這裡的朋友大部分都封鎖他 有的人沒有離開原本群組 我把吵架離開的朋友稱作為A 前幾天發現 A在他的discord群組標記我們這邊的朋友然後叫我出來面對說我騙錢 並且PO了一張 有一個人跟他的對話 有一個看起來就是假帳號 很像自己人在操弄的 說他是我的朋友 然後說我甚麼帳號被盜 然後說我要提告A 但是我並不認識圖片裡面的那位先生 而且那位先生圖片中並沒有說我騙錢 但是A卻在他們群組公開標記我們這群的人說我騙錢跑掉 但我確定這不是事實 我也有去跟A說 但是他不相信我說的 覺得我在騙人 就是打定我騙錢的意思 我是想請問 這種網路上用不實證據指控別人騙錢而且又是在公開情況下 告公然侮辱+毀謗罪 是否會很難成立?風險會很高嗎?開庭費用高嗎(再不請律師情況下) 因為我知道這是小事 但是我吞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