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詐騙問題

消費糾紛 其他 1592 次瀏覽
之前在私服網路平台販賣物品給B(詐騙方),過程中已收到款項(當下不知道是有問題的)並交易成功,隔天帳戶無法使用並致電165,人員說明詐戶遭凍結,無法使用需要等到案說明

請問到案說明但B已經將對話紀錄及帳號刪除,是否能一樣提供給警方?

有去派出所想說備案但警方解釋我這邊並無被詐騙而且是交易成功的,所以要等傳喚,不知道是否影響後續判決?

之後開庭我會需要還款給不知情的買家? 

過程帳戶能申請解凍嗎?
a0e2a88f用戶 發表於 2021/04/08 14:38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08 14:43
    回覆諮詢(19757)、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的情況應屬於民事糾紛,不構成刑事詐欺罪。原則上須等到檢察官偵查終結或做出不起訴處分才能解除帳戶警示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4/08 16:36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2)

    您好,就您所述,後續可能會被檢方以詐欺幫助以及違反洗錢防治法等等罪名起訴以及名下所有帳戶將被凍結並且各地可能都會分案;可一併請求合併偵查,後續可能遭被害人附帶民事求償,有無刑事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或是和解爭取緩起訴空間,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當初對話記錄應妥善保存,在法院裁判之前可先向檢察官聲請臨時帳戶。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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