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侵占罪
刑事犯罪 其他 1775 次瀏覽事實經過:上班的公司因為違反了勞基法,還有勞健保不實申報,我們一些員工已經提出離職,雇主也答應離職,但是我們事後會到勞工局、勞保局和健保局申訴。 問題:我們是在飲料店上班,公司有規定有些飲料可以免費喝,有些飲料是不能喝的,但是有些員工偷喝了不能喝的飲料,雇主也已經經過監視器確認有這件事,但是雇主一直都沒有主動來告知,是經由其他員工的口中得知該消息。如果我們去檢舉公司,那如果公司報復性的反告我們侵占,那這樣案子成立的機率高嗎? 如果幫公司到連鎖超市購買商品,累積員工自己的會員點數,但是發票有打統編交還給公司,那這樣有構成侵占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