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擺爛不還搞消失
債務糾紛 債務整併 1096 次瀏覽對方欠我10幾萬不還,我從2年前就一直不斷的要求他還錢,可是他卻一直擺爛不還,中間還去調解了2次都沒成功,今年1月對他民事提告。 3月中第一次的調解我本來就已經沒什麼意願了,但是最後還是勉強去了,結果對方竟然連去都沒去,害我白跑了一趟,結果因為對方被告沒到場所以調解不成立,我有表示不願意再繼續調解了,請他們盡快開庭審理。 3月底有收到法院通知要求我提供被告的戶籍謄本,我也馬上就去申請並提交了,之後就一直在等法院開庭審理,可是昨天收到通知卻說4月底又安排了一次調解,原因是對方的戶籍地址跟我提告的的地址不同,可是之前我已經有確認過他居住的地址也確實他都會收到通知(他的居住地不是戶籍地)。 因為對方擺爛的行為實在太誇張,我已經完全不想再調解浪費時間了,可是法院又這樣繼續給他機會,請問能否要求這個調解取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