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向車道,直行車與轉彎車碰撞車禍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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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8/09/23 下午約15:5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皆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當下沒有做筆錄,我隔天(09/24)去警局做筆錄,對方(09/26)去警局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強制險,其他保險不清楚(我未滿20歲,保險是家人幫忙保)。對方說有保強制險,其他不清楚。
我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我要直行左轉進入巷子,號誌為綠燈,直行過程中有減速並有檢查對向無來車(但無停下...)後進行左轉動作。我車身已為橫行,當我看見對方時 我已進入對向車道,而他打著左轉燈搖搖晃晃的,且對方疑似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跌倒 機車橫躺著滑行掃過我的整個機車側邊,我飛出去倒地。
坐起來後,我坐在地上關心他有沒有怎麼樣?還好嗎?但對方卻沒有關心我問我傷勢如何,因為我手機放置在前置,倒地後發現我飛出去倒在車前,所以請對方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我跟他說我們先到旁邊坐著等,車子不要移動,我扶你吧!之後坐到路邊,我又問他還好嗎?但他也沒有詢問我傷勢。後來我們各自打電話給家裡,我有聽到他跟他媽媽說是他撞倒我的。之後救護車來做基本處理,問我要不要坐救護車一起去醫院,我覺得坐救護車要錢很貴,於是拒絕。坐在路邊等警察來,大概詢問我事發情形之後,我叫就請男友載我去醫院掛急診。在醫院遇上對方時,亦有上前關心,但對方只說一句,很痛,就沒有再做回應也沒有詢問我傷勢。
後來對方做完筆錄,打電話來,對方爸爸卻說是因為我左轉彎沒有停下來看,所以導致對方來不及煞車才會跌倒,車子滑行撞上我的。
970af30e用戶
發表於 2019/09/27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