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就業心得被前公司告妨礙名譽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95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在1111的面試心得打了面試時和公司所談的條件、公司的規定等,以下是我打的內容:
《面試內容》
1. 沒有休息時間,上廁所要通知主管等人來接手後才能離開,但不能夠上太久。
2. 中午休息一小時,公司沒提供午餐,要自己訂或出去買。
3. 晚上有20分鐘的休息時間,公司有提供晚餐,會依照加班時間決定便當的好壞,加班時間有分兩小時和三小時。
4. 沒填加班時數或未加班,視同加班3小時,沒來扣錢。
5. 加班的薪水依勞基法規定。
6. 如果需要請假的話必須在星期六加班補回來,不然會扣錢。
7. 公司是走流水線,如果後面關卡發現前面的人做不好,可以和主管舉報就有點數加,能夠換取獎金。

《工作甘苦談》
基本底薪,沒有休息時間,午餐需自理,晚上只有20分鐘休息,吃不了飯,獎金須靠檢舉才有。

工作的氣氛有點緊張,一直在趕訂單,但還是可以中途喝個水和上廁所。

員工訓練要看是誰教的,組長教的不是很好,班長教的不錯。有時主管事情交代不清,會無辜被罵。其他老一輩的都會照顧新人。

年終獎金只有1000元。

有老員工說,這裡福利不好也沒有休息時間,還年輕就去找其他比這裡好的公司。

心得總結:薪水和體力不成正比,沒什麼福利,除非缺錢缺到脫褲或沒人要你,不然不太推薦來這裡上班,如果你自己有能力的話就去找其他福利好的公司。

然後就接到警察的電話通知做筆錄,也收到地檢署的傳票。

想請問:
1.如果打的內容屬實,但沒有證物(人)這樣不起訴的機會多大呢?如果被判刑了會很嚴重嗎?
2.有民事賠償的話大概會賠多少?
3.出庭時一定要裝的像“我錯了”才可以減輕處分嗎?不能說實話就可以了嗎?
4.出庭時能帶家人進去房間嗎?能要求無旁聽者嗎?對方(公司)是由律師出面還是老闆自己來,哪個比較有可能?
8d060abe用戶 發表於 2021/04/09 23:26

4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4/09 23:30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您所述,若言論內容有所本,應有相當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後續相關細節以及訴訟方向可持PO文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4/09 23:33
    回覆諮詢(19804)、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您可以主張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為合理的評論等方向做答辯。此類案件不會被判刑,即使有罪也是得易科罰金。
    賠償金額雙方談妥即可,一般會送調解,並不是要裝的像我錯了,另外偵查庭只能您跟律師進去,其他人不行。
    起訴後進到法院則公開,任何人都可以旁聽。
    公司如果有請律師,則會由律師出庭。
    如果擔心,建議您前往開庭前先加Line與律師諮詢如何應對,避免因為不清楚訴訟程序而回答不利於己的陳述。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1/04/10 05:07
    回覆諮詢(191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感謝律師回答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10 10:29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原則上遭起訴機會應不高,但要清楚說明內容之真實性;又得向老闆主張,就公司的諸多違法事由,得向勞動局陳情,以維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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