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對方構成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嗎?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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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4/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有,機車駕駛報警並請警察派救護車送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無當場與對方做筆錄,因機車被小貨車撞倒車壓住傷患,被後方小客車協助牽起,對方小客車以駛離現場越300公尺左右,被後方善心人士叫回表示撞到人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未知,逃逸駕駛公司表示等警察通知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兩車皆為行駛慢車道,機車與小貨車為同時直行行駛狀態,疑似小貨車閃避左方快車道車子,向右偏移造成撞上行駛中之機車輛,機車倒車後壓住駕駛左手左腳左身幾乎在地面無法動彈,後方小客車駕駛見狀,下車協助機車駕駛將撞倒機車立起,並叫回肇事駕駛告知駕駛撞到人了,從頭到尾駕駛都不聞不問,一切都是後方小客車協助至機車駕駛上救護車,請問小貨車駕駛駛離現場無查看還被民眾說撞到人叫回,這樣是否有構成肇事逃逸?小貨車駕駛只表示不知道自己撞到人 經警察測量機車駕駛無超速無酒駕 小貨車駕駛未知 警察到醫院做完筆錄詢問機車駕駛行駛速度及行駛位置怎麼被撞上的變 便告知請機車駕駛哪裡簽名可以離開了
六、問題:
請問小貨車駕駛駛離現場無查看還被民眾說撞到人叫回,這樣是否有構成肇事逃逸?
警察這樣草草了事的筆錄會影響到機車駕駛的權益嗎?
對方到現在還沒有道歉,也沒有表示保險或是個人賠償處理,如果對方擺爛一個月,機車駕駛損失如何估計於後續賠償裡?
5dae854c用戶
發表於 2021/04/13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