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簽約後發現瑕疵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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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和朋友合租一間3房公寓,3/15號簽約入住,房屋的情況和房東當初提供的照片不符,較為髒亂還有前房客留下的大量雜物,但因為時間急迫還是先簽約了,房東有口頭答應會打掃,掃了浴室之後其他地方都不了了之。
我的房間是靠浴室那側,房間內是貼皮地板,住了一周後房間開始有很重的潮濕氣味,前幾天發現牆角長出菌類,今天4/16打算自己處理,才發現踢腳板脫落,牆角和貼皮地板下的木頭都是腐爛的並且有水氣,大約佔了三分之一的房間地板,應該是浴室管線有破損,之前看房時和當初房東的照片都看不出這些問題。

我的問題:
1.請問房東當初口頭答應的打掃有強制性嗎?我可以從中協調賠償或是租金減免嗎?

2.我想要房東重新整修整個房間地板或是處理到我可以接受的情況,但費用上怕房東不肯,如果不願意我可以退租拿回押金嗎?或是有甚麼其他的辦法?  (我的情況室友都了解也願意配合我)
45e0e538用戶 發表於 2021/04/16 16:26

3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16 16:36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房屋的修繕原則上應是房東的責任,又其既已口頭承諾應打掃,自有拘束力(但你們已住進去大概也打掃完了,似乎也沒什麼好爭),故就地板腐爛及浴室管線毀損等等,應可請求房東修繕,若您好,房屋的修繕原則上應是房東的責任,又其既已口頭承諾應打掃,自有拘束力(但你們已住進去大概也打掃完了,似乎也沒什麼好爭),故就地板腐爛及浴室管線毀損等等,應可請求房東修繕,若其不為,可自行修繕而請求房東支付費用或終止契約。上開建議,得先與房東協商,若不成再發存證信函處理等等。
    
    
                         
  • 謝泓哲律師
    謝泓哲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16 16:36
    回覆諮詢(268)、最佳解答(20)、獲得感謝(115)

    感謝律師回答
    一、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二、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16 16:37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房東處理,如協商不成,可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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