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投資的本金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255 次瀏覽因2017年年中拿了一筆十萬多元與朋友做股票投資,無簽本票,因去年年底想要拿回來另做其他目的,但對方先推說人在中國工作(事實上無),到今年才說她與丈夫離婚了,目前在調解財產,只能先還我3萬元,對於後續的金額願意讓她分期還款也不已讀未回,也無意想協調,疑似有惡意拖欠的跡象。 目前,想申請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權利,目前持有對方的姓名,帳戶,對話紀錄都有刻意提到金額,請問有機會強制追回嗎?謝謝。
因2017年年中拿了一筆十萬多元與朋友做股票投資,無簽本票,因去年年底想要拿回來另做其他目的,但對方先推說人在中國工作(事實上無),到今年才說她與丈夫離婚了,目前在調解財產,只能先還我3萬元,對於後續的金額願意讓她分期還款也不已讀未回,也無意想協調,疑似有惡意拖欠的跡象。 目前,想申請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權利,目前持有對方的姓名,帳戶,對話紀錄都有刻意提到金額,請問有機會強制追回嗎?謝謝。
您好,要看當初與對方投資協議而定,您可整理相關對話紀錄等與律師諮詢是否有提告空間。
您好,投資與借貸是不同的法律關係,應釐清雙方約定內容,才有助依具體法律關係維護權益。
您好 人在中國避不見面,不構成詐欺。本人處理過相關投資詐欺案件,您的問題建議進一步諮詢。
您好,可提告民事返還投資額處理,又如有對方確無協助投資的證據,甚至可提告刑事詐欺。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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