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闖入住宅 不斷騷擾 以自殺威脅復合
刑事犯罪 其他 2054 次瀏覽前幾天前任於半夜三點偷竊家中備用鑰匙進入家中 不斷敲我房間門要求復合 拒絕後 於前天跑到我公司門口要求復合 再次拒絕後威脅我不複合就要死給我看 然後站在大馬路中央 昨天我發現他和朋友在網路上四處傳我的裸照
前幾天前任於半夜三點偷竊家中備用鑰匙進入家中 不斷敲我房間門要求復合 拒絕後 於前天跑到我公司門口要求復合 再次拒絕後威脅我不複合就要死給我看 然後站在大馬路中央 昨天我發現他和朋友在網路上四處傳我的裸照
您好,侵入住宅及偷竊部分建議您報警並提出竊盜、侵入住居罪告訴,並針對上傳裸照部分,可截圖後一併提出散布猥褻物品罪告訴。 建議可同時申請保護令,避免對方再騷擾您。 如須協助,可加Line諮詢
您好,就您所述,對方行為可能涉犯散佈猥褻物,有無告訴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待刑事案件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另外也應盡速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以免對方任意騷擾。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建議即刻向警察提告(可能涉及侵入住宅.竊盜.恐嚇.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並得向警察表示要申請保護令,另就上開行為也得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依您所述情形,可依民事及刑事法律途徑尋求保護, 但訴訟講求的是提出有力證據和法律上理由,且一點點細節的差異都可能影響訴訟的空間和提出的類別, 另證據會隨時間流逝,縱不主動提告,亦建議備妥,以備不時之需,並提醒您注意時效問題,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並提供相關資料供律師檢視,以為您提供最佳策略及蒐證意見。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男朋友暴力對待,律師協助獲保護令 前夫找麻煩,律師協助獲暫時及通常保護令 保護令也可以要律師費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合作團隊)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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