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跟媽媽未結婚 戶籍謄本上沒有詳細說明監護權在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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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 這樣是共同監護嗎
完全不知道媽媽人在哪 下落不明
爸爸植物人 沒有人能夠幫忙出面做任何事情 這樣該怎麼辦
33501018用戶 發表於 2021/04/23 13:40

3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4/23 14:44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如果爸爸為植物人,您得考量聲請監護宣告,由監護人代父親為受相關意思表示。另如您已成年,並沒有監護人了;如果您未成年要問您的監護人是誰,原則上母親為監護人,但如父親過去有撫育事實或認領表示等等,則父親亦為監護人,但現在父親植物人當無法擔任您的監護人,自不待言。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23 14:06
    回覆諮詢(19813)、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如果您未成年,謄本上有記載您的生父,則原則上應是父母共同行使監護權。
    如果您已經成年,則無誰擔任監護人的問題。
    至於父親為植物人,可能已無法為意思表示,可向法院為父親聲請監護宣告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23 17:27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如果您未成年,您父母未婚情況下您出生,應該先釐清您生父欄是空白的嗎?如果空白,代表父親未認領,監護權是在您母親那裡。
    如果生父有認領,又未特別約定誰行使您的權利義務,原則上就是父母親共同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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