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搬離,卻向法院申請暫時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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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前妻自己提出上月底要搬離(無房屋所有權,已離婚),約定時間屆效,卻用申請暫時處分開庭為由拒搬,還威脅小孩在哪媽媽就應該在哪?如果要把她趕出去,揚言立刻把小孩帶走(所有過程皆有全程錄影),我方完全不知情她申請暫時處分的事情,也無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最後協議暫時的會面交往時間,她才願意搬離。
整件事完全沒有不讓看小孩,帶小孩。
反而現在約定好的協議內容,前妻在我跟孩子相處的時間,一直傳line訊息騷擾,刻意製造我不會照顧孩子的假象。
非常困擾。
嘴巴說友善父母,行為卻非常不友善。



問題:
1.暫時處分庭,我方會收到法院通知配合出庭嗎?
2.暫時處分會因為對方不實的指控,直接將判監護權給對方嗎?
3.雙方已有暫時協議會面交往時間,對方這樣一直line騷擾(三更半夜),有甚麼方法可以抵制或反蒐證不友善行為嗎?
4.對方用我方不讀不回,已讀不回這樣威脅恫嚇,甚至還會自己收回訊息,很明顯是在刻意製造對我不利的不實證據,可以對於她的訊息不予以回應或是蒐證截圖嗎?
0a61ca65用戶 發表於 2025/06/10 00:09

3 位律師回答

  • 張凱昱律師
    張凱昱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5/06/10 12:18
    回覆諮詢(13)、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3)

    您好:
    
    家事案件的暫時處分庭不一定會開庭,部分案件中法院會讓雙方有出庭表示意見的機會,暫時處分處理的是比較急迫的情事,監護權最後的判斷、決定不會在暫時處分程序中處理。
    
    至於對方透過通訊軟體等方式干擾會面交往,或是製造對你不利證據之部分,可以適時透過手機截圖、錄音等方式蒐集證據,後續正式進入監護權等案件的審理程序時,可以再向法院提出。
    
    家事案件的細節繁雜,通常也跟溝通、協調的方法和策略有關,建議您儘早整理好相關資料,與律師預約正式諮詢,以因應後續的法院暫時處分、協商調解、本案審理的各項程序。
    
    如需委任或預約正式法律諮詢,可以隨時透過粉絲專業聯繫我(搜尋張凱昱律師,粉專均由本人親自回應),或來電02-25215900找張凱昱律師。
    
    
                         
  • 黃詩涵律師
    黃詩涵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5/06/10 14:26
    回覆諮詢(165)、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13)

    您好:
    暫時處分案件不一定會開庭審理,也不會針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做判決,您可以針對對方的非友善父母行為進行證據保存,以上,僅依您所述提供一般性法律意見(未代表本人與發問者間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之內容背書,亦未涉及個案卷證資料之審閱及評估),供您參考。
    如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或具體訴訟策略及方向,則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本所預約時間進行諮詢。
    
    黃詩涵律師 
    事務所:誠驊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365-5007
    LINE:@594ltbkt(均由本人親自回覆)
    電子信箱:cindyhh88@gmail.com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5/06/10 17:23
    回覆諮詢(4259)、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您好:
    
    1.對方提出暫時處分的訴訟,表示會有一個本案的請求,因為暫時處分是本案結束前,要求法院給予暫時性的規定。
    
    2.由您所述已離婚,猜測對方應是提出監護權為主的本案,至於暫時處分可能是監護權、要求小孩與她同住、會面交往方式等等內容。原則上對方有提出法院應該會把對方書狀給您才是。至於監護權法院正常情況不會在暫時處分就處理。
    
    3.涉及會面方式的暫時處分法院通常會要求雙方先開庭調解再處理。
    
    4.以上供參考,本律師擅長處理家事案件,需協助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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