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無責(初判)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3885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11/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行人無保險、我方強制險&第三責任險(有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直行學區路段時數限制內,行人於對向來車後方突然衝出(前後3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煞車反應時間距離不足,撞擊左側大燈處。
六、問題:
初判表我方無肇責,保險公司不理賠,調解會調解失敗,對方不願賠償我方車損,並要求我方包紅包3000,近日簡訊告知說確認我方在該路段超速(未車鑑判定)要提起傷害告訴,請問我方目前無責檢查官是否會起訴我?
926e2633用戶 發表於 2021/04/25 00:5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25 01:00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詳細肇事責任一般需透過鑑定,如果您對於對方受傷並無過失,不會被起訴。如您有受傷,也可以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
    
    
                         
  • 謝泓哲律師
    謝泓哲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25 01:04
    回覆諮詢(268)、最佳解答(20)、獲得感謝(11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1.原則上要有個你有過失的鑑定報告出來才會起訴。
    2.如果對方已經揚言提告,若當時你也有受傷,亦可對其提告,另外注意半年的告訴期間,超過的話,就是對方告了你,你卻不能告他。
    
    
                         
  • 926e2633用戶
    發表於 2021/04/25 03:53
    我無受傷單純車損,對方違規穿越不服初判提告,若檢查官需送鑑定誰須付3000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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