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無責(初判)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4562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11/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行人無保險、我方強制險&第三責任險(有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直行學區路段時數限制內,行人於對向來車後方突然衝出(前後3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煞車反應時間距離不足,撞擊左側大燈處。 六、問題: 初判表我方無肇責,保險公司不理賠,調解會調解失敗,對方不願賠償我方車損,並要求我方包紅包3000,近日簡訊告知說確認我方在該路段超速(未車鑑判定)要提起傷害告訴,請問我方目前無責檢查官是否會起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