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不實廣告

勞資糾紛 其他 1729 次瀏覽
公司刊登求職廣告,有勞健保,團保等等
但實際上什麼都沒有,連健保局申請都沒有,除了勞工局申訴外,沒有刑事責任嗎?如有,我要告刑事,怎麼告公司
6d3a1e06用戶 發表於 2019/10/01 07:28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0/01 11:45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可以考慮將上開事實向勞工局檢舉。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0/02 09:05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1)「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第十八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就業服務法第65條)。
    (2)依你所述,雇主已經涉及廣告不實,可向當地政府勞工局檢舉雇主違反上開規定。
    (3)摘錄類似雇主已遭裁罰且訴願遭駁回之案例供參:
    「主文  訴願駁回  事實  一、訴願人委由一二三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yes123人力銀行網站刊登徵才廣告,明確刊載該公司之法定保障包含「勞保、健保、加班費」等項目,惟訴願人未按該徵才廣告內容為受僱之勞工陳○○投保勞工保險,確有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規定,案經原處分機關臺中市政府查明屬實,乃以106年9月29日府授勞就字第10602116061號行政裁處書,爰依就業服務法第65條第1項規定,處訴願人罰鍰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整。訴願人不服,向本部提起訴願。」(勞動部訴願決定書勞動法訴字第10600247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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